中国都市信息网顶部展示图
中国都市信息网logo
网站首页  国际新闻  都市信息  体育赛况  港澳台 都市奇闻  都市文创  都市小说 名人访谈  都市情感  科技观察 游戏竞技  互联网
财经信息  企业环保  房产置业  教育频道  曝光台 娱乐综艺  影视热播  旅游研学 都市时尚  书画鉴赏  食品美食 医疗健康  疫情防控
搜索导航左侧广告位    
热门搜索:信息网 都市消息 都市信息 何闽旭 信息报 临沭二中 苏铁志 姜映吟 冯道墓 搜索导航右侧广告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都市信息 >> 内容

河南9岁孤女无力替父还债被限制消费 法院解除

时间:2020/12/17 1:18:32 点击:

    河南9岁孤女无力替父还债被限制消费 法院解除!

    法院道歉称,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

  因无力“替父还债”55万元,河南郑州一名9岁孤女被限制消费。昨日,陈蔓(化名)的养母陈若兰告诉新京报记者,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已于12月15日解除了限制消费令并在通过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

  9岁孤儿“替父还债”55万元

  8年前,陈蔓的生父杀害了其生母和外婆,后被判处死刑。父亲杀妻后准备卖房,但买主王某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房子未能过户。2020年10月,河南郑州中院终审判令9岁的陈蔓“替父还债”55万元。因无力偿还,11月25日,金水区人民法院向陈蔓发出限制消费令。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关注。

  昨日,陈蔓家属代理律师赵波介绍,二审法院判决陈蔓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继承生父陈东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返还原告王某购房款55万元的全部房款责任,但对于陈蔓继承的遗产范围暂未划分清楚。

  涉事法院称“我们错了”

  陈蔓养母告诉新京报记者,12月15日下午,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管办负责人已与陈蔓外公就案情进行沟通,随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下发《执行决定书》,解除对9岁的陈蔓作出的限制消费令,目前已经生效。

  《执行决定书》显示,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陈蔓系未成年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昨日凌晨,金水区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声明称,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该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并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和网友诚恳道歉,郑重地对大家说一声:“我们错了!”

 来源:网络
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搜索导航右侧广告位
  • 大名:
  • 内容: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法律声明 | 文章发布 | 在线留言 | 法律支援 | 人员认证 | 投诉建议 | 合作联盟 | 版权所有 | 本站wap手机访问
  • 中国都市信息网(www.chinadsxx.com)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有害短信息举报 | 阳光·绿色网络工程 |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网络视听许可证
  •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中国都市信息网站信息来自互联网,请谨慎采用!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权,撤稿,合作 请联系编辑部 QQ:709930867 电话:010-88057186 核实后处理

    中国都市信息网 版 权 所 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证04008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