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都市信息网顶部展示图
中国都市信息网logo
网站首页  国际新闻  都市信息  体育赛况  港澳台 都市奇闻  都市文创  都市小说 名人访谈  都市情感  科技观察 游戏竞技  互联网
财经信息  企业环保  房产置业  教育频道  曝光台 娱乐综艺  影视热播  旅游研学 都市时尚  书画鉴赏  食品美食 医疗健康  疫情防控
搜索导航左侧广告位    
热门搜索:信息网 都市消息 都市信息 何闽旭 信息报 临沭二中 苏铁志 姜映吟 冯道墓 搜索导航右侧广告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社会热点 >> 内容

诱签虚假借款合同非法催收 套路贷涉案主犯获刑19年

时间:2020/9/30 7:44:06 点击:

    中国都市信息报讯:近日,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案系重庆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被告人颜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203万元;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60万元;其余2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6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该案由巫溪县法院院长饶川担任审判长。法院审理查明,自2018年10月起,新仟海公司实际出资人颜某某为实施网络放贷,安排时任新仟海公司总经理王某在公司设立运营组、财务组、人事组、技术组、催收组,形成了以颜某某、王某为首的犯罪集团。

  运营组负责人为被告人陶某,负责商务联系推广平台、支付结算公司、风控公司、贷款发放等工作。人事组负责人为被告人胡某,负责人员招聘、考勤等工作。技术组负责人为被告人郭某某,负责产品的开发、程序设计、系统维护等技术性工作。财务组负责各项财务结算工作。催收组负责人为被告人徐某,下设两个组,一组组长为被告人张某,二组组长为被告人赵某。

  新仟海公司分别以山东联讯公司、上海曌晅公司、上海勇瑜公司、上海兰沙公司的名义运营“爱消贷”。2019年3月15日,“爱消贷”停止运营。

  2019年6月,王某按照“爱消贷”经营模式,以上海曌晅公司的名义设立了运营组、财务组、人事组、技术组、催收组,运营“快借钱”实施网络“放贷”,形成了以王某为首的犯罪集团。

  上海曌晅公司与贷款大师平台、北京畅捷公司、杭州魔蝎风控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运营“快借钱”产品。运营组负责人为被告人陶某,技术组负责人为被告人郭某某,催收组负责人为被告人张某。

  颜某某、王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隐瞒其未取得从事金融贷款资质的真相,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商品费”“服务费”为由,诱骗被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以此收取高额费用,实施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对于部分逾期未还款被害人,催收人员利用电话、短信以及网络以影响征信,“轰炸”通讯录,以辱骂,PS借款人淫秽、侮辱图片等损害被害人名誉的行为相威胁,胁迫被害人偿还本金、商品费、利息、逾期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

  上述行为致使在多个平台借款的被害人离职、离婚等,扰乱了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及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分别形成了以颜某某、王某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徐某、张某为积极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王某为首要分子,以张某、谭某某等为积极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颜某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结伙他人利用互联网有组织地进行“套路贷”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恶劣,属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颜某某、王某作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该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坦白、认罪态度等情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网络
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搜索导航右侧广告位
  • 大名:
  • 内容: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法律声明 | 文章发布 | 在线留言 | 法律支援 | 人员认证 | 投诉建议 | 合作联盟 | 版权所有 | 本站wap手机访问
  • 中国都市信息网(www.chinadsxx.com)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有害短信息举报 | 阳光·绿色网络工程 |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网络视听许可证
  •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中国都市信息网站信息来自互联网,请谨慎采用!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权,撤稿,合作 请联系编辑部 QQ:709930867 电话:010-88057186 核实后处理

    中国都市信息网 版 权 所 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证04008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