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都市信息报讯:近日,有歌手诈捐事情登上微博热搜。某说唱歌手只捐款100元,却把回单改成1.8万元发微博。很快有火眼金睛的网友发现图片是P过的,该歌手也在粉丝群中供认造假,并供认实际捐款100元。此次捐款造假事情影响恶劣,歌手也退出了正在录制中的综艺节目。慈悲不是明星炒作的手法,法律上怎么看待诈捐问题?
公益捐款是一种不可吊销的赠与行为
捐款是一种赠与行为,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构成赠与合同法律联系。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产业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承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则,赠与人在赠与产业的权力转移之前能够吊销赠与。但第二款明确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许依法不得吊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品德职责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则。
常见的诈捐一般有两种状况,一是捐献人经过媒体等揭露方式许诺捐献的,二是捐献人签订协议的。这两种景象下,因为捐献的资产没有实际交给,极易发生“纸面捐款”。
遭受诈捐 受赠人有权恳求支付
诈捐是指在公益捐献场合许诺捐献而不实行,在这个过程中捐献人现已获得了名誉,却不实行捐献职责。此时,捐献人与受赠人之间构成了债权债务联系,受赠人能够恳求交给。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规则,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许依法不得吊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品德职责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给赠与产业的,受赠人能够恳求交给。根据上述规则,应当交给的赠与产业因赠与人成心或许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补偿职责。
2016年施行的《慈悲法》第四十一条也规则,捐献人应当依照捐献协议实行捐献职责。捐献人违反捐献协议逾期未交给捐献产业,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慈悲安排或许其他承受捐献的人能够要求交给;捐献人拒不交给的,慈悲安排和其他承受捐献的人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许提起诉讼:
(一)捐献人经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揭露许诺捐献的。
(二)捐献产业用于本法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则的慈悲活动,并签订书面捐献协议的。
捐献人揭露许诺捐献或许签订书面捐献协议后经济状况明显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许家庭生活的,经向揭露许诺捐献地或许书面捐献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揭露阐明状况后,能够不再实行捐献职责。
因此,明星们在揭露场合许诺捐款,甚至签订了捐献协议的,受赠人能够要求明星们实行赠与合同,交给赠与的产业。开篇说到的说唱歌手这样捐少说成捐多,向大众说谎的行为,尽管没有发生法律上的结果,但网友说他现已“社会性死亡”了。
骗得别人资产的诈捐构成诈骗罪
还有一种诈捐,是电信诈骗的常用手段,即假充慈悲机构、公益安排等骗得别人资产,将会构成诈骗罪。
2019年7月,魏某、周某招揽、安排多人,在微信上假充“山村支教的女老师”并配以女人头像,添加被害人微信后经过聊天、发“支教相片”等方式获得被害人信任,虚构“给山区儿童过生日”、“帮山区儿童购买学习、生活用品”等理由,诱使被害人以“捐款”、“资助”等名义进行转账,骗得被害人资产1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法,骗得别人资产,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构成共同犯罪。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分别判处其他被告人三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协助别人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明星“诺而不捐”,会损害自身形象,且依照法律规则,受赠人有权要求支付。而假充公益安排“募而不捐”的,则或许构成诈骗罪,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