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这不是说,校级处分要看舆论脸色行事,舆论可以绑架法纪层面的独立裁断,只是但愿,法、情、理在同个维度上相向而行。这也要求,学校纪律处理也要保持裁量标准的同一性,避免处分跟处分不是“一把尺子量出来”的。
但网友对此感到错愕,更枢纽的原因还在于,这份处理给人很强的“轻重分歧错误称”的观感。都说“人心有杆秤”,这杆秤未必有法律上“比例原则”那么精准,但其底层逻辑就是公家对底线的共通性认知。高校对涉罪后获缓刑学生的处理,的确有“从轻”和“就重”的自主裁量空间,但“该轻则轻,该重则重”之间该有更强的分寸感,以确保处理对准了“中庸之道”的法律道德指针。
究其原因,跟“网曝”的情况与校方处理中提到的“初犯”存在出入不无关系。在此事曝出后,微博上泛起了多个自称受害者的爆料,控诉险些遭他侵害,还指出他曾有“硬上”之类的劣迹,有的爆料帖还附上了聊天截图。这些仍待查证,但“首曝诱导效应”之下,良多人对该学生是否系首次作歹,难免会打上问号。
那么题目也来了,为什么“符合划定”的处理,到了舆论场会激起巨大涟漪?校方处理的力度跟公家预期的分寸,为何会泛起这么大的鸿沟?
要看到,校级处分有多个梯度,开除学籍是学校纪律处分最严肃的一种,属于校纪维度的顶格处罚,关涉学生的受教育权题目。高校对学生的学校纪律处分具有法定性和效力先定性,浙大念其初犯且已强烈悔罪等因素,对当事学生采取留校察看而非开除学籍处理,的确是秉持了“轻”字诀,但从程序上讲,未必站不住脚。
就该案而言,网上流传的该案法律判决书显示,相关法院将当事人行为认定为强奸罪的犯罪中止情节。而根据《刑法》相关划定,他被判缓刑,也并未超出法律量刑区间。而浙大方面据此给出“留校察看”处分,好像也在合规范围内。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划定》,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校方在两个按钮中摁下了“从轻处理”按键,严格来讲,谈不上“法外开恩”。那该校校规跟法律的标准是否同一,二者是否冲突呢?
强奸罪属于重罪,留校察看处分却是较轻处理,这样的轻重对照,难免给人不平衡感。不外,法律的逻辑之网,更多的是由证据链条、事实细节等编织而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绳尺”是铁律。
7月21日下战书,浙江大学最新回应称,学校对此事高度正视,已立刻启动后续调查。将以事实为依据,严厉处理一切违背校纪校规的行为。所以说,就该事件而言,如何回应公家关于“轻重不平衡”之问,也是消除公平疑虑绕不外的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