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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0年第1次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3/2 13:07:44 点击:

    本报讯:2月28日上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0年第1次新闻发布会。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白志红和规划发展处副处长王涛出席发布会,向媒体记者介绍省生态环境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从严治党和年度工作部署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杜海平主持。

图: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0年第1次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杜海平: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首场新闻发布会。

  从去年开始,省生态环境厅建立了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一年多来,例行新闻发布工作得到了新闻界各位朋友们的大力支持,我们深表感谢!省生态环境厅党组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工作,今年继续实行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各界通报生态环境保护阶段性重点工作成效,希望得到大家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今天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白志红先生,为大家介绍我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从严治党和年度工作部署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生态环境厅规划发展处副处长王涛先生。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甘、省市10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的到来。下面请白志红副厅长介绍相关情况。

  白志红: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受肖厅长委托,今天由我参加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省生态环境厅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给予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理解、支持和帮助,我们工作取得的每一项进展、每一份成绩都包含和凝聚了大家的辛劳和奉献。

  下面,我先向大家介绍我厅三项重大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讲话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动态,制定并多次修订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每日调度研判和跟踪落实机制,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协同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监督管理。疫情发生后,省生态环境厅每天调度督导全省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情况,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清楚、处理结果清楚。1月20日至2月26日,全省累计产生医疗废物935.77吨,全部得到及时、有效、安全处理处置。目前,全省14个城市正常运行的18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医疗废物总处置能力为90.95吨/天,运行平均负荷率约为28%,处置能力完全满足当前医疗废物处置要求。

  (二)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服务。全省生态环境部门突出重点,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平台,采取污染源自动监控、移动执法系统、无人机巡查航拍等多种方式持续对辖区重点污染源企业、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生产储存和处置单位、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垃圾处理填埋场、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开展监督执法和服务指导。1月24日至2月26日,全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574人次,检查各级医院医疗定点机构、污水处理站和医废处置中心等重点单位4731家次,其中医疗机构3535家次,医废处置中心158家次,污水处理厂549家次,累计检查发现的34个问题已帮助指导整改到位。

  (三)强化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为确保疫情期间环境质量,省生态环境厅及时制定应急监测预案,对空气、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质量进行监测,每天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报。根据监测数据,疫情期间全省123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

  (四)支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制定4个方面12项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通过开辟“绿色通道”,推行“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和“特事特办”等措施,对国家和地方认定临时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免于环评办理,待疫情结束后补办相关环评手续;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增加X射线影像设备,豁免有关环评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疫情防控配套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限;遴选了5家环评技术咨询机构,为企业提供环评技术、政策等咨询工作。

  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复工复产企业,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对疫情防控期间已审批的危险废物跨省、跨市转移事项到期的,自动延期到疫情解除为至;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复工复产的,通过甘肃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实施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登记和电子转移联单。

  三是做好复工复产期间环境风险防范,指导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前期环保设施自查,重点指导石油化工、涉重金属、尾矿库、危险化学品、油气运输等企业加强环境风险隐患自查,帮助企业及时整治环境隐患,有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下一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继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完善应对措施,全力抓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提升环境监管服务质量、强化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时向媒体公布有关工作进展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以生态环保助力脱贫攻坚

  省生态环境厅作为全省生态扶贫专责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做好省级贫困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安排,加强生态环境监管,防止污染下乡。

  2019年,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有关脱贫攻坚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力量,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帮扶优势和干部职工结对帮扶作用,践行生态扶贫,推进有机产业发展和“扶贫车间”的建设,较好完成帮扶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在生态扶贫方面,2019年下达中央及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44亿元(其中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9396万元,省级4990万),较上年增长41%。在帮扶工作方面,协助西和县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消费扶贫,帮扶的8个贫困村中5个已整村脱贫摘帽。

  2020年,省生态环境厅将认真履行生态扶贫职责,加大政策执行指导力度,开通脱贫攻坚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帮助发展生态扶贫产业,积极推动生态扶贫车间建设。继续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监管,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整合部分资金重点支持深度贫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为打好农村污染攻坚战奠定基础,不断提高帮扶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按期保质实现脱贫“摘帽”目标。

  三、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通过规范佩戴党徽、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厅党组检视出的2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2个,8个方面专项整治取得积极进展,推动解决了一批制约生态环保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及时理顺机构改革和“垂改”后党组织隶属关系,厅系统4个党支部被命名为“省直机关标准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市州26个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党组织。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安排部署,统筹各类督查检查调研活动,省级全年精减会议33%,精减三类重点文件34.5%。完成6个厅直属单位的巡察。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党纪政务处分5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全省有234人被约谈、114人被问责。

  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一是坚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长效化,持续抓好问题整改。

  二是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政治标准,切实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用起来。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快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三是推动遵规守纪化风成俗。巩固作风建设成效,持续深入整治“四风”老问题和新表现,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四办”改革,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完善管权管人管事的相关制度机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月20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通过“陇政钉”平台召开了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常正国副省长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批示,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肖铮同志作了工作报告。会议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系统总结2019年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20年重点任务。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今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蓝天保卫战成效明显。紧盯“四个重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因子),优化调整“四大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重点治理“四类污染源”(燃煤、扬尘、机动车、工业企业)。完成10台计335.5万千瓦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提前1年完成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目标;综合整治燃煤锅炉1143台4183蒸吨。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781家。清洁取暖改造40余万户,全省基本建成煤炭集中配送和监管体系。施工场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合格率99.6%,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全面建成投运空气微测网,淘汰老旧机动车16.3万辆。全省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为3.59,较2018年下降3.5%。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比率为93.1%,较2018年提高4.5个百分点;PM2.5浓度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下降7.1%;PM10浓度均值为58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下降7.9%。

  (二)碧水保卫战进展顺利。在黄河干流、渭河流域、泾河、马莲河等重点流域谋划实施21项治理工程。全省18条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整治;156个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治,兰州市第二水源地全面建成投用。2018年新批复的11个省级工业集聚区的污水处理设施中,4个已建成投运、3个主体建成、4个正在建设;142个国家重点镇中112个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地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兰州、白银、陇南、临夏码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完成75%以上。实施全省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在111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全省38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36个水质达到优良,优良比例为94.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23个百分点,无劣V类断面水体。

  (三)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详查。确定101个疑似污染地块和23个污染地块,发布《甘肃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一批)》,34个试点项目基本达到年度工作目标。支持37个重点县(市、区)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确定170家全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调整或取消畜禽养殖禁养区1161块2.57万平方公里,规模化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配套比例达到92.44%。完成736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以来累计完成2060个,占总任务数的82.4%。重金属污染防治及总量削减有序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有效推进,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稳步推进。祁连山问题整改卓有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对祁连山生态环境治理给予了“由乱到治、大见成效”的评价。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处于全国较前水平,1984件信访件已办结1973件。“绿盾”专项行动发现的1845个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1790个;全力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央督察组交办的2643个信访问题已办结2151件,阶段性办结222件,办结率89.78%。

  (五)黄河流域污染防治有序展开。制定《黄河流域(甘肃段)污染防治基本思路》,积极配合省发改委谋划重点项目工程;安排专项资金6000万元,启动黄河流域甘肃段污染防治调查评估、马莲河流域查测溯源调查评估等,已完成部分河段无人机飞行排查工作,为下一步系统治理奠定基础。

  (六)“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委托下放辐射安全许可两大类9项许可审批权限。全力推进省列重大项目落地,2019年151个省列重大项目完成环评审批131个。与省工商联共同召开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座谈会,签订合作协议,助推民营企业绿色发展。

  (七)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重大课题研究和实践创新,编制《甘肃省“生态立省”课题研究报告》上报省政府,配合起草《关于生态立省的决定》,研究制定《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思路》。张掖市获得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命名;古浪县八步沙林场获得国家第三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成为我省首个“两山”基地。

  (八)生态环境监测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建成环境空气监测网、水环境监测网、土壤环境监测网、噪声环境监测网、辐射环境监测网、污染源监测网、预报预警监测网,生态状况监测网、应急监测网正在加快建设。积极构建“云上甘肃生态环境”。投资1.7亿元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进入实质性阶段。

  (九)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有序完成生态环境机构改革,5个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局和14个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挂牌成立。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开展了11例赔偿案件,涉案金额9200余万元。加强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全省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417件、处罚金额1.4亿元,对5家企业实施省级挂牌督办。与四川省签订《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建成3个省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和3支救援队,完成119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和园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148家省管单位辐射安全检查,参与调度处置各类突发事件14起。

  (十)基础支撑能力不断提升。逐年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19年环保专项资金投入共计13.35亿元,较2018年增长1.77亿元。“三线一单”编制形成初步成果。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启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14个前期研究课题已形成初步成果。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阶段工作,推动普查数据定库、污染源信息建库成果转化。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0年是“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收官之年,更是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关键之年。省生态环境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统筹谋划“十四五”工作,为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一)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攻坚方案》及30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最严格的督导推进措施,确保如期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一是认真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在继续推进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每季度召开推进会议,传导责任压力,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目标任务,加快火电、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完成国家下达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目标任务。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强扬尘污染治理,严格落实调度分析、预警通报、约谈问责制度。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

  三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制定实施《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20年度工作方案》,组织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超标地区制定实施控源减污达标整治方案,编制《甘肃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千吨万人”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

  四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推动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建设,加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建立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协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完成“十三五”2500个建制村环境整治目标任务。

  五是持续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监管。总结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及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和做法,并在全省推广。继续组织开展好“绿盾”专项行动,探索完善自然保护地监管体制,配合做好全国生态状况2015-2020年变化遥感调查评估工作。

  六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全面落实《“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确保完成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任务。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完成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核查,做好全省火力发电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准备工作。

  七是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出台《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实施细则》,开展省级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强化核与辐射应急准备和响应,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推动放射性废物库安保水平达标,配合做好甘肃核技术产业园、钍基熔盐堆、乏燃料选点等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工作。

  (二)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全过程,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

  一是加快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用经济和环境“双指标”综合评价区域发展质量。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划定和发布实施,确保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在空间上落地。切实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持续强化清洁生产审核,以严格环保标准倒逼传统行业转型升级。

  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办事服务、咨询投诉、执法监管等面对群众、企业和基层的领域进行全面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清单化、标准化、规范化,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做好服务,帮助企业查找和解决环评工作中的卡点。

  三是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水平。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执法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禁止“一刀切”。

  四是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健全环境应急联动机制,推进环境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及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风险评估,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三)强力推进黄河流域污染防治。认真履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专责组职责,汇聚各方力量和智慧,高水平推进规划编制和相关前期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完成黄河流域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现状及污染源、风险源信息化建设,构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现状一张图、污染排放和环境风险信息一张图。

  二是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和超标水体整治。以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为重点,组织开展良好水体生态环境安全评估,组织渭河、泾河、葫芦河、马莲河、祖厉河等污染负荷较重、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黄河支流流域,制定实施流域控源减污达标整治方案,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考核断面水质目标任务。

  三是稳步推进重点治理工程建设。按照“三水”统筹的原则,兼顾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地表和地下,凝练出一批精品工程,形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库,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系统性治理,逐步解决影响黄河流域生态安全的风险隐患。

  (四)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一是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在黄河流域、祁连山片区探索开展实施排污权交易试点,实施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切实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二是健全生态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探索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完善有利于促进绿色发展的环境与经济政策,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三是健全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主体责任,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管理,将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纳入省委组织部省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

  四是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不断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继续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理顺、整合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体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

  五是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支撑保障。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工作,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研究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指标、任务、保障措施、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

  杜海平:感谢白志红副厅长的介绍。下面,进行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名称。

  甘肃日报记者:白厅长您好,您刚才提到2020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请问省生态环境厅如何打赢这场决胜战?

  白志红:感谢您的提问,今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省生态环境厅将充分发挥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作用,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要求,实施最严格的督导推进措施,对标国家考核办法及时出台我省考核细则,确保如期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对2019年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短板问题和困难不足进行梳理,制定印发《2020年度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明确攻坚重点和努力方向。充分发挥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报请省委、省政府召开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分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形势,对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加强工作调度。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应对气候变化、核与辐射安全等重点任务每月进行调度,对全省生态环境形势每季度进行分析,全面梳理工作中的难点和不足,根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优化调整当前的工作思路和计划,按照已经完成、正在实施和完成难度较大等情况,分别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及时查缺补漏。

  三是加快项目进度。对今年新开工的项目,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紧开展方案评审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对疫情得到控制后计划复工的项目,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增派技术人员和设施设备,顺排工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细化制定2020年度项目推进方案并抓好落实。针对部分污染治理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紧盯项目建设周期,加强现场督查督办,分类研究对策,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切实发挥生态环境效益。

  四是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对照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细则,加大考核评估与督查力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既考虑总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工作,健全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制度,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重点目标任务和支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和定期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纳入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通过强有力的督导考核,全力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落实,阶段性目标全面完成。

  今日头条记者: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已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请问省生态环境厅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中有什么打算?

  王涛:在去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和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后,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污染防治专责组职责,立足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现状,积极谋划确定《黄河流域(甘肃段)污染防治基本思路》《黄河流域(甘肃段)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对接协调生态环境部对我省黄河流域污染防治给予资金和项目支持,正式启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调查工作。今年将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摸排调查进度。加快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调查工作进度,尽快摸清黄河干流和主要一级和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数量、分布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全面摸清排污口位置、数量、性质、源头、水量和水质,为科学设置排污口和开展排污口综合整治打好基础。同时,开展污染源溯源,全面排查黄河流域甘肃段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尾矿库等风险源,确定位置坐标、污染物种类和排放强度等,提出流域环境应急管理措施。

  二是构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二污普成果,开展生态流量调查,明确重要河流控制节点流量、重要湖库生态水位,评估各区域生态服务功能、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力,为实行流域污染物总量控制提供支撑。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现状及污染源、风险源信息化建设,建立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现状一张图,构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

  三是加紧重点项目对接。充分了解沿黄市州污染防治项目需求,开展黄河干流及渭河流域生态环境现状评估方法技术路线论证工作。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紧盯工业、城镇生活、农业面源及尾矿库等4类污染源,按照“三水”统筹的原则,兼顾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地表和地下,凝练出一批精品工程,形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库,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中央污染防治项目库,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系统性治理,逐步解决影响黄河流域生态安全的风险隐患。

  四是开展政策理论研究。加强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研究谋划,制定出台我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黄河甘南上游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开展黄河上游水循环过程、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补偿等专项研究,在黄河流域探索开展水生生物监测和水生态评价,编制污染防治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建立理论库、政策库、技术库和项目库。

  腾讯甘肃记者: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纳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请问省生态环境厅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有哪些具体思路和举措?

  白志红:谢谢您的提问。去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要以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建立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政策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为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我们也正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总体部署,谋划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继续抓好生态环境领域改革。继续抓好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巩固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改革成果,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改革,指导市县生态环境系统完成机构改革,明确省、市两级工作责任边界,确保生态环境系统按照新体制高效运行。

  在黄河流域及祁连山片区探索开展实施排污权交易试点,建立排污权指标储备、调控机制,结合国家排污权交易有关政策,构建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推动出台调查与鉴定评估、磋商、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修复管理、调查与报告、监督管理等生态环境损害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推动建立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在黄河流域和祁连山片区开展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初步建立我省生态补偿机制。

  二是积极构建科学有效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制定《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指导意见》,推动构建权责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推动出台《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开展《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立法调研。

  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对举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并经核实确认的予以重奖,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红黑榜”制度,充分发挥公众社会监督作用。

  持续优化和建设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深入推广环境信用评价成果在部门间的应用,强化环境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持续落实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融入“信用甘肃”平台,探索建立我省环境征信制度、环境征信服务体系。

  三是大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今年计划再安排5000万元,用于生态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统一构建“云上甘肃生态环境”平台,建立完善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应急、执法“六张图”,做好“二污普”成果总结及开发应用;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升内部综合政务管理水平和对外公共服务能力。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在去年8000万元的基础上,计划再安排8000万元左右,全力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监测共享制度,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一盘棋”、“一体系”、“一条龙”的现代化监测网络,推动形成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统一监测评估的工作机制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监测新格局。认真落实抢占“生态制高点”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划定和发布实施,全力支持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杜海平:今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两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谢谢大家!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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