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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二中杀人奸尸案张志超被宣判无罪 真凶究竟是谁?

时间:2020/8/7 14:10:20 点击:

    中国都市信息报讯:记者 刘洪涛 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二中分校高一20班女生高某失踪,一个多月后,学校一名清洁工打扫教学楼3层的洗刷间,试图进入洗刷间内部一个已废弃数月的厕所,却发现锁无法打开,撬开锁后,看到里面是一具趴着的女尸,上身套着带血的编织袋。
  
  尸体被发现当夜,该校高一(24)班班长张志超被警察从家中带走。次年1月,临沂检察院以强奸罪对张志超提起公诉。
  
  临沂中院经审理认定,2005年1月10日6时20分许,也即尸体被发现前一个月,张志超在临沭二中教学楼一洗刷间内遇到何婷,见四周无人,即起奸淫之心。上前用随身携带的铅笔刀架在何婷的脖子上,在洗刷间内采用捂嘴、掐脖子等手段将何婷强奸,并致其窒息死亡。
  
  随后,张志超将尸体移至洗刷间内一废弃厕所藏匿,离开时在洗刷间门口遇见同学王广超。张说自己杀了人,让王广超帮助看守洗刷间,自己则到一楼小卖部购买了一把新锁,回到三楼将厕所重新锁住。次日下午,张志超趁其他同学上课之际,又携带铅笔刀,潜入厕所内奸尸,并将尸体多处割破。
  
  2006年3月,临沂中院一审以张志超犯强奸罪,判处其无期徒刑。王广超则因“明知张志超系犯罪的人,却故意作虚假证言,对其包庇”,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
  
  一审后,张志超没有上诉。张志超的申诉代理律师李逊说,张志超告诉他们,之前不敢申诉,后来在狱中看到有冤假错案平反的新闻,他才于2011年鼓起勇气说“是被冤枉的”,并称遭“刑讯逼供”。
  
  仅15岁的少年,真的犯下如此罪行?少年被关押监狱几年后,突然告诉前去探望他的母亲,他没有作案!这里面难道暗藏隐情?
  
  这个案件十分奇怪,发生在学校里,地点又比较特殊,是在教学楼里,又在第三层。
  
  这件事情的可疑点之一是,学生在一个月之前就失踪了,而在一个月之后,却发现尸体在校园教学楼内。
  
  这里的疑点主要是,学生失踪之后去了哪里,而失踪学生的尸体又是如何到达教学楼的?
  
  如果让一般人来推测的话,大致有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女孩儿失踪的一个月,实际上是被人控制在学校校园内,被强奸和遇害的地点也在校园内。
  
  这种情况的可能性非常大。这里不排除熟人作案的可能。
  
  第二种情况,女孩儿失踪的一个月完全被人控制在校外,女孩被强奸死亡也是在校外进行的。女孩死亡以后,她的尸体被人偷偷地运往了学校的教学楼。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作案人应该对学校的地理环境非常熟悉,要不然他不可能将一个尸体从校外运到教学楼。
  
  是谁如此大胆包天, 竟然在校园里犯下如此滔天罪行。
  
  我们不妨来推测一下。
  
  在学校里无非生活着三种人,
  
  第一种人是学生,数量最多。有男有女,相对来说,女生去作案的可能性非常渺小,男生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大。
  
  第二类人是教师,相对来说,如果一个学校比较大,如果校园内有教师公寓楼的话,那么在公寓楼内居住的老师也需要仔细调查。
  
  第三类人,学校内的闲杂人员,包括餐厅、保洁、保安以及其他零工等等。工作或生活在学校里的这些人,由于他们的社会经验比学生要多一些,在警方调查时也不能够完全排除作案的可疑性。
  
  如果学校内这三类人都能够完全排除的话。接下来的第二步,就是要调查死者高某的社会关系。
  
  第一点,可以通过在高某失踪前的一段时间,她的电话通话记录或者网络交流软件平台的聊天记录来查看。
  
  第二点,死者高某有没有谈过恋爱?那一段时间有没有和某些人发生纠纷?
  
  如果以上几点,都能够完全排除的话,那么高某被杀的最大可能性,只有是凶手过激杀人或临时起恶意杀人。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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