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都市信息网顶部展示图
中国都市信息网logo
网站首页  国际新闻  都市信息  体育赛况  港澳台 都市奇闻  都市文创  都市小说 名人访谈  都市情感  科技观察 游戏竞技  互联网
财经信息  企业环保  房产置业  教育频道  曝光台 娱乐综艺  影视热播  旅游研学 都市时尚  书画鉴赏  食品美食 医疗健康  疫情防控
搜索导航左侧广告位    
热门搜索:信息网 都市消息 都市信息 何闽旭 信息报 临沭二中 苏铁志 姜映吟 冯道墓 搜索导航右侧广告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社会热点 >> 内容

买猕猴当宠物养收售象牙等饰品 这两人分别获刑

时间:2020/4/4 19:45:14 点击:

    中国都市信息报讯(记者 陈栋 通讯员 罗凤灵 张模金 文/图)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2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案件。乐东男子冯某或因“无知”,买了一只猴子当宠物饲养在家中,不料这猴子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三亚女子彭某无视国家法律,开店卖珠宝还偷偷卖象牙、犀牛角、盔犀鸟头冠骨等饰品,两人终因触犯了法律付出了代价。

花千元买只猕猴当宠物饲养

    2015年6月某日,冯某骑摩托车从东方返回乐东途中休息时,见一名男子用编织袋装着一只猴子,在未经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的情况下,以1000元的价格将该猴子买回家当宠物饲养。经鉴定,冯某非法收购的猴子系猕猴,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海南二中院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判处冯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收购并出售象牙等饰品获利

  2016年7月,彭某在三亚市经营一家珍珠工艺店过程中,根据客户需要,通过微信联系网上卖家,多次收购吊坠、项链、手镯等野生动物制品,并向他人出售,从中获取牟利。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彭某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价值共计24916元,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一审判决,彭某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4000元。

 来源:网络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搜索导航右侧广告位
  • 大名:
  • 内容: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法律声明 | 文章发布 | 在线留言 | 法律支援 | 人员认证 | 投诉建议 | 合作联盟 | 版权所有 | 本站wap手机访问
  • 中国都市信息网(www.chinadsxx.com)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有害短信息举报 | 阳光·绿色网络工程 |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网络视听许可证
  •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中国都市信息网站信息来自互联网,请谨慎采用!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权,撤稿,合作 请联系编辑部 QQ:709930867 电话:010-88057186 核实后处理

    中国都市信息网 版 权 所 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证040089号-1